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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见沙尘暴向我袭来预示什么_我追赶的梦 作文

梦见沙尘暴向我袭来预示什么_我追赶的梦 作文

我追赶的梦 作文

我追赶的梦记得刚转学到滨湖小学时,在第一次晨会上,王校长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那就是——有梦的人最快乐。从此,置身于蓝色宫殿中的我也变成了一位爱做梦的孩子,一个喜欢逐梦的人。我在追逐的梦,是一...

把你想象成大自然中的一员,你可以把自己当

解题思路: 此题是想象作文,开头:可直接点题,点明你把自己想象成了什么事物。中间:具体描述你所想象的物的严重的世界。结尾:应注意呼应开头,或抒发感情。

解题过程:

想写好这次想象作文,在观察体验方面应该如何做呢?

观察时要根据景物、动物、或植物特点来展开联想和想象。即通过人格化地思考,把所写的物品的特征通过生动有趣的故事来表现出来。要带着自己思想感情去观察所写的物的特点。眼中有情,笔下才能有趣。把自己喜怒哀乐融进观察体验中。这样得到的材料,才是有趣的,新鲜的。对观察对象要人格化地思考,通过联想和想象,让物品会说话、会哭、会笑,会谈心,会做事,会活动……会像人物一样……根据物的特点来想象之后,构思一个故事。通过这一故事来说明某一道理,或抒发某一思想感情等等。写作的时候,要大胆地使用比喻、夸张、对比等修辞手法,尽力把语言描述的生动有趣。

把自己想象成一种小动物

如果你把自己想象成一种小动物,你应把自己当作一个小动物,写“自己眼里的一个故事”。运用这种方法,可以写童话,也可以写寓言。由于是用第一人称的口气来描述的,所以,文章就有一种亲切之感。读来的感觉就真实自然,富有童趣。这类文章比简单的童话、寓言等文章,在内容上更丰富,知识性更广泛,程度更深更透,结构更复杂,有时运用拟人、数字、举例等手法来表达,使文章浅显易懂,在写作技巧上更娴熟,艺术性更强。

把自己想象成一种植物

如果你把自己想象成一种植物,你就应该把所要介绍的植物当作人来写,运用第一人称的口气,让植物自己来介绍自己的生活体验或生长过程等等。 运用这种方法,可以写童话,也可以写寓言。由于是用第一人称的口气来描述的,所以,文章就有一种亲切之感。读来的感觉就真实自然,富有童趣。有时就好像是童话似的。 介绍的内容,可以是自己观察思考得来的,也可以是自己从阅读的资料中得来的。但不管资料是怎样得来的,都要加以思考加工,充分融进自己的思想感情。在描述的过程中,也可以使用比喻、夸张等等修辞手法,力求把文章的语言叙述得生动有趣。 在叙述的过程中,要注意上下文之间的衔接、过渡,力求使文章的结构严谨而完整。

3..把自己想象成一种小物品

如果你把自己想象成某一物品,你应该根据物品的特点,用拟人化的手法展开联想和想象,用第一人称的口气来叙述物品自己的生活和感情的变化。

任何物品或景物,都有自己的特点或特征。根据这些特点和特征来展开联想和想象,让物品自己来说话,介绍自己的特点或特征,写出来的文章就十分生动有趣,有几分像童话。

4.把自己想象成一种自然景物

如果你把自己想象成某自然景物,你应该具体描述某一自然景物眼中的世界。你要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科学知识,采用第一人称的口气,让你所想象的自然景物来说话。比如你把自己想象成小水珠、白云、风、雾、露珠等等,可从它的形态、颜色、静态或动态、变化过程等方面来展开联想和想象,在具体写作的时候,可用拟人化的手法,写出生动的故事情节,写出有趣的生活细节,可以写它们的对话、行动、活动等等,使所描述的物品或景物具有人的一切特征。当然,如果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,介绍一些自然科学的知识,使文章不仅具有趣味性,而且具有知识性,那就更好了。

四.开头→中间→结果

开头:可直接点题,点明你把自己想象成了什么事物。如我是一个小雨点,我是一片云等等。

中间:具体描述你所想象的物的严重的世界。以物的眼光看世界,把自己想象成某一物来描述生活体验。在具体描述的过程中,我们如果介绍一种自然景物,比如小水珠、白云、风、雾、露珠等等,可从它的形态、颜色、静态或动态、变化过程等方面来展开联想和想象,重点应该介绍它的变化过程,功能特点等等。在具体写作的时候,可用拟人化的手法,写出生动的故事情节,写出有趣的生活细节,可以写它们的对话、行动、活动等等,使所描述的物品或景物具有人的一切特征。如果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,介绍一些自然景物的科学知识,使文章不仅具有趣味性,而且具有知识性,那就更好了。

结尾:应注意呼应开头,或抒发感情。

范文:

我是一只小蝌蚪

大大的脑袋,圆圆的身子,披着一身黑色的长袍,一条又细又长的尾巴。这就是我,一只小蝌蚪,一只渴望自由的小蝌蚪。

我原来住在一条清澈的小河里,和伙伴们成群结伴地在河里游来游去,欢乐无比。啊,春天到了,和煦的阳光照在河面上,波光粼粼。我们可高兴啦!甩着长尾巴来到美丽的浅滩上,生命的乐章在向我们奏响,我们躺在浅滩上,柔软的河水,柔软的河水,仿佛就像母亲暖暖的胸怀,滋润着我们的心田。我们在浅滩上尽情地嬉戏、玩耍、是多么自由,多么地欢畅呀。

不知什么时候,河边来了一群淘气的孩子。这时,我有着不祥的预感,厄运将要降临在我们身边。无知而又自私的孩子们一个劲儿地扔着塑料袋,易拉罐……突然,一块沉重而巨大的石块扔在我们中间,顿时水花四溅,不知道有多少同伴命丧黄泉。天啊,人类真是太残忍了,从这以后,经常有孩子拿起塑料袋或口袋来捕捉我们,我们的伙伴经常有被他们捉走的。我们的心都碎了。

一天,我被一个小孩子捉住了,关在那冰冷闷气的玻璃瓶里,没有鲜美的水藻,没有要好的伙伴,也没有小河那样的宽阔美丽。我只能随着玻璃瓶边缘慢慢地游动,在小河里生活习惯了的我,怎么能适应这窄小阴暗的小瓶子呢?我就像一只被囚禁于笼子里的小鸟,没有了自由,失去了希望。后来,我只能每天躺在冰冷的瓶子里,回忆着过去的自由,思念着伙伴的情谊。渴望生活的我,伴着泪入睡,是多么地悲哀。我已知道,我再也无法拥有以往的幸福,以往的欢乐,以往的自由了。

我已支持不了几天了,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,我想:人类啊,你们会后悔的,你们将受到应有的惩罚。我绝望了,我多么希望生命的乐章再次向我奏响,我多么希望回到那美丽的小河中。和伙伴们尽情地玩耍。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,这将成为过去,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梦想。

这时,我仿佛闻到了清清的草香,看到了绿绿的草地,岸边的柳树倒映在河里,清清的河水如同一条蓝绸带,飘向遥远的天边,迎接着新一轮阳光,我和伙伴们生活在自由的乐土里。

猕猴桃的自述

我叫猕猴桃,是一种藤类果树。

在那漫山遍野的灌木丛林中,我并不怎么显眼,甚至还有些逊色。真的,我的颜色并不像许多树木那样郁郁葱葱、苍翠欲滴,而是绿中带黄。我的叶片近乎圆形,叶柄较短,基部往往呈紫红色,光滑。叶面中部和端都,有小而弯的锯齿。

我的果实也不可爱,果实表皮是黄褐色的,皮上有短短的绒毛,不像葡萄那样晶莹发亮,也不像苹果那样艳美夺目。但你可不要因为我的外貌丑陋就藐视我,我的果实的美味,却是许多果类所不能比的。

我,属猕猴桃科。我的历史也算悠久了,明朝就有关于我的记载。李时珍的《本草纲目》中写我:“其形如梨,其色如桃,而猕猴善食,故有此名。”因为我原产,所以又有“中华猕猴桃”之称。祖国长江流域各省的山区,都有我的足迹。

由于我是藤类,所以需要棚架供我缠绕,可我又是野生的,当然不会有人为我造相搭架。我只能因地制宜地攀着其他树木生长。相比之下,我不喜欢乔木和草类。因为我喜爱阳光,乔木太高,不能满足我对阳光的要求,因此,森林里不见我的踪影。草类又太矮太软,经不住我的缠绕。我最喜欢灌木,我可以爬到它们的顶端,去沐浴着阳光。

我对气温的要求很苛刻,低温会使我枯萎,结不出果实来。我对土壤的要求也很苛刻,溪水两旁是我理想的生长地方,那儿有机质多,土壤肥沃,排水性好。要是生长在贫瘠的土壤里,就会未老先衰。如果气温、土壤都适合我的需要,我就能结出硕大的果实。

我的果实别有风味,甜中带酸,还散发出一种清香,妙不可言。我的果实中合有大量的维生素C,是柑桔的5-10倍,所以人们对我有“维生素果”和“营养果”之誉。现在,人们又发现了我的药用价值。我的果实对高血压、心血管病、肝炎等疾病,都有疗效。

目前,祖国各地已开始对我们进入深入的栽培研究,不久的将来,我们将大量进入国际市场,为祖国建设作出贡献。

青花碗与汤勺的争吵

  青花碗和汤勺是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,每当吃饭的时候,青花碗盛着热腾腾的汤,汤勺便陪伴着它,它们轻轻地碰撞着,发出“叮当叮当”的声音,就像奏响一支和谐悦耳的曲子。

  一天晚上,碗橱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强烈的“叮当叮当”的声音,哎呀!不知怎么回事,青花碗和汤勺争吵起来了。

“你这个心胸狭隘的小不点,真没用,装汤就只能装一口”,只听见那青花碗洋洋得意地说:“你看我,心胸是多么开阔,我能装好多好多的汤,要是我装满后,你不知要舀好多次才能舀完。”

  “喂,青花碗先生,你别太骄傲了,在你的旁边,不是还有锅吗?”汤勺不慌不忙地说道:“它不是比你装得更多吗?”

  听了汤勺的反驳,青花碗气得张大嘴巴说:“要不是有我,主人用什么东西能装下那么多的汤呢?你能行吗?”

  “你想一下,如果只有你装汤,没有我,那么,主人难道就用手去抓汤来喝吗?”汤勺心平气和地说道。它们就这样你一言,我一语地争吵着,互不相让。

  这时,锅大叔发话了:“你俩用不着争吵了,你们各有各的用处,只有相互合作,你们的功能才会充分发挥出来,这正如一支钢笔,如果没有墨水怎么写字呢?”听了锅大叔语重心长的话语,青花碗和汤勺羞愧地低下了头。

  第二天吃午饭时,汤勺又轻轻地碰撞着青花碗,发出“叮当叮当”的声音,再次奏响了一支和谐悦耳的曲子。他们仍然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。

大树的苦衷

我是一棵大树,别看我身体强壮,威风凛凛,但在人类面前,我却感到无奈。

我小的时候,真是不容易。记得有一年,我两岁。那时正是春天,我好不容易长出一些叶子,生出几根枝条,可有一天,几个顽皮的小朋友,把我按倒,三下五除二,就把我折得精光。那个疼,让我至今难忘。

十五岁那年夏天,我正值少年,我的身子已经水桶般粗了。我有硕大的树冠,白天,我为人们遮挡着阳光,制造氧气;晚上,我披星戴月,为人类站岗放哨。我的枝,我的叶,全都为人类做着贡献。当人们抚摸着我的时候,我感到十分的欣慰和幸福。我常常把我的强壮展示给人们看,我希望人们理解我的坦诚和无私。但是,人类并不尊重我,他们常常用铁锹打我,把牛呀羊呀拴在我的身上,牛嚼羊啃他们也不管,甚至还常常在我身边议论着,打算把我斩草除根。我常常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口,生怕招惹他们。我伤痕累累,血迹斑斑,几乎千疮百孔了,可从不敢抱怨人类,我希望他们能可怜我这个生活艰难的树,给我多一些生活的时日。

我常常看到我的兄弟姐妹被人类锋利的刀斧劈砍得八落,有的还碎尸万段,真让我恐怖万分。我每天都在担心和忧虑中度过。我无儿无女,孤苦一人,我虽然三十多岁了,可还正值青春年少。我能遮风挡雨,能防水土流失。我和我的同伴们一起能战胜沙尘暴,和小草一起能使沙漠变成绿洲。我们甚至能战胜。我真不明白,人类为什么毁坏我们?要知道,毁坏我们也是在毁坏人类自己啊!

我好无奈啊!

我是雪

大家好!先自我介绍:我无色无味,只是非常洁白,纯净。我有六片花瓣,只是没有花坛里百花的五彩缤纷。很多人都说,我是纯洁的象征。我来也匆匆,去也匆匆。猜对了!我就是雪!

我在每年冬天,都会准时落下人间来。我又来了,带来了刺骨的寒风,她是我的朋友。我每每展示我优美的舞姿时,都要她帮我伴奏。哦,时间到了,我该降落了。我远远地望见了许多朋友,他们都在迎接我!有四季常青的松树,看!他在向我招手。还有房子大哥,小溪妹妹••••••我飘飘悠悠地落下来了!——到了!

一瞬间,我布满了人间。我好久不见我的朋友了,我得去看望他们。我来到了小溪妹妹身边。“嗨!你好!”我热切的跟她打招呼。她依旧是“叮咚叮咚”地跟我问好。她还在努力地向前奔跑着,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。我看见了,连忙阻止了她,让她歇一会儿,她大口地喘着气,说:“谢谢你!”

我告别了小溪妹妹,在空中打着旋儿。咦?房屋大哥怎么脸色发青呢?我问道:“房屋大哥,你不?”房屋大哥答道:“没什么大碍,只是有点冷。”我听后,挥了挥魔法棒,房子大哥立刻就裹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。他正要跟我道谢时,我早就去别处助人为乐了。

我又来到了大树身边。他向我倾诉,说:“嗨,雪儿,我正愁今晚的晚会没有漂亮的晚装穿呢,你能帮帮我吗?”我实在不忍看见他愁眉苦脸的样儿。我轻轻一吹,大树就披上了白色的晚会盛装。

我还落在了上。一大群小朋友都冒着雪跑出来。他们头戴帽子,脖子上系着妈妈织的围巾,戴着手套,身穿羽绒服,快乐地奔跑着,在雪地上留下了小小的脚印。我落在了他们的脸上,和他们共享欢乐的时光。但不一会就融化了,可还是染红了他们的小脸。我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雪地里读书,看她多寂寞!我便落在了她弯弯的睫毛上,她忽闪忽闪地眨着眼,咯咯地笑了,笑得多么灿烂,就如冬天里温暖的一丝阳光。

我累了,正想休息一会儿,春姑娘就急急忙忙地赶来接班了。我恋恋不舍地将“指挥棒”交给了她。她轻轻一挥,万物都复苏了,柔和的阳光把雪堆融化了,把大树的晚礼服收了起来,房子也把棉被放进衣柜,小溪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奔跑。鸟声啼啼,花香阵阵,杨柳依依,碧波荡漾,春回大地。我也该回家休息了。

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——秋雨

  世界上有暴雨、雷阵雨,我则是淅淅沥沥的秋雨。

  我漫步在广阔的田野间,我越过挺拔的大树发出“”的声音,我真觉得自己就是一位钢琴家,这田野中的一切都是琴键,弹着弹着,渐渐的在琴声中陶醉了;我散步在无边的森林里,许多小动物都躲回自己家,有的还探出脑袋观看我带来的景色呢;我游荡在繁华的城市,人类神奇的机器早就预测到我的来到,有些人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雨伞,不慌不忙地走回家,有些人便成了落汤鸡,还有些人就地躲雨……这时,街上撑起各式各样的花伞,就像为我搭起了一座五颜六色的桥,我越过这座美丽的桥,也带来了“叭嗒,叭嗒”的音响,真好听!

  我又坐着云伯伯洁白无暇的“汽车”来到了干旱的非洲,眼前的场景惨不忍睹:太阳像一个大火球烘烤着大地,大地大张着嘴仿佛渴望得到雨水的滋润,那里的人们为了一口水,似乎可以拼命。我实在看不下去了,就命令所有的小水滴,毫无保留的赐给这些可怜的人最好的雨露。渐渐的我消失了,我欣慰地想:我做成了一件好事。可不久,我又化成了一片云彩,到处飘、到处飘……

  经我洗刷的世界变得一尘不染。天色不早了,天空妈妈叫变成云彩的我回家,彩虹姐姐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值班。我给人们带来的是是清新的空气,是生命的希望。所以我相信我一定是人们最喜爱的天气,我也是大自然中最受宠爱的孩子。

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——槐树

  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——槐树,我生活在银川市美丽的中山公园。为了床间花园式成事,我被移植到这里生根发芽。

  我在公园里可以一望千里,因为我又高又大,粗壮的身体里棕色中带着咖啡色。我的皮肤不像柳树般光滑,所以很多小动物都来我这个自然小区居住。

  在夏天,人们都来我旁边凑热闹。因为我的头发孩子们都长得郁郁葱葱,我就成了一个巨伞,为人们遮风挡雨。

  由于冬暖夏凉,我的树洞里还住了一些小松鼠和小麻雀。

  一到春末夏初时,我的头发上便开出一朵朵淡粉色的小花,发出诱人的香味,人们把它打下来,做成槐花糕,人们夸我是一个有用的树,我心里美滋滋的。

  到了冬天,大片大片的雪花穿在我身上,我成了白雪公主。

  我的家乡给了我生存的条件,我要为人类造福。

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——小雨滴。

  我原本是一片无忧无虑的云朵中的一员,随着云朵飘扬,到过无数美丽的地方。

  一次,风婆婆把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吹到了一个将要干涸的池塘上空,里面的鱼儿都在痛苦地挣扎着。大家看到这个场面都奋不顾身地往下跳,可是我还是犹豫不决,虽然在我身边的每一颗小雨滴都在往下跳可我还是不敢,生怕摔疼了,这时速度极快的闪电哥哥吼叫了起来,他的声音鼓励我勇敢地跳下去,披着黑袍的乌云姐姐对我说:“妹妹,跳吧!为大自然做点贡献吧!”听了这句话,我心里充满了勇气。我和一颗小雨滴手拉手,纵身跳入了池塘。不知过了多久,一只温柔的手轻轻托起了我,我慢慢地睁开眼睛,原来我躺在一片荷叶上,我在荷叶上欢快地跳东跳西,当我跳到荷叶的边缘时,以一个优美的动作跃入水中,鱼儿们欢快地欢迎我们,这时乌云姐姐、闪电哥哥悄悄地离开了,太阳公公也偷偷地露出了半张脸,好像看到我会害羞似的,红得像半个大大大苹果,天上的彩虹小姐用小河当她的镜子,梳妆打扮“啊啊!好美啊!”。

  从此这就是我的新家了。每天,小鱼们和我一起玩耍,一起嬉闹,每当下雨时,雨滴落入水中,我们就能交到更多的朋友。雨过天晴,太阳公公总是送给我们彩色的衣服穿。夜幕降临,我要睡觉时,水草就给我当被子盖,让我一觉睡到大天亮。

  我是大自然的一员,我爱大自然,即使我是一颗无人知晓的小雨滴……

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——鹅石

  我是一颗鹅石,我也是大自然中的一员。

  我来自一座高山。山上满是绿色,茵茵绿草软绵绵的,像绿毯盖在我身上。山上还有花,五颜六色,各式各样,一阵风吹过,我的身上就沾满了花香。

  有一天,突然狂风大作,雷雨交加,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旁边的草弟弟、花妹妹都紧紧地贴在我身上,以求暂时的安慰。我听到一阵“噼里啪啦”的声音,顿时感到一阵眩晕……

  当我醒来时,我感到仿佛有一只温柔的手在抚摸着我,我睁开双眼,看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:周围不再有草,头上的天空也变得模糊不清。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,便迷迷糊糊地自言自语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“这里是山脚下的一条小河。”一只游过来的小鱼听到了,对我说:“刚才那一阵暴风雨声势浩大,许多东西都被大风‘搬了家’。喏,你就是他们中的一个。欢迎你来到我们这儿,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!祝你生活愉快!”我听了小鱼的这一番话才明白,我被风爷爷从山上带到了小河里,我要开始我的新的生活。

  在小河里,每天有小鱼小虾陪伴我,与我嬉戏,陪我玩耍;每当下雨时,雨滴都在为我们演奏着一曲曲优美动听的音乐,演奏完后,雨过天晴,在太阳的照射下,天边的彩虹若隐若现,她用小河当她的镜子,梳妆打扮;每当夜幕降临,我要休息的时候,软软的水草给我当被子盖在身上,让我美美地睡到天亮。

  如今,我已由山上的一块有棱有角的粗糙的石头变成了一块光滑、晶莹剔透的鹅石,是大自然改变了我。

  我是大自然中的一员,我深爱着大自然,即使我是一块不起眼的鹅石……

写一篇关于环保的作文.

环保作文古往今来,地球妈妈用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无数代子孙.原来的她被小辈们装饰得楚楚动人.可是,现在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,将她折磨得天昏地暗.人类只有一个地球;而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.“救救地球”已成为世...

形容满天风吹黄沙飞的句子

满天风吹黄沙飞,如同银河穿梭在荒野之上。

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风沙弥漫的景象,让人感受到刺骨的寒风和无尽的黄沙掩面而来的恐惧。

同时,这句话也展现出一种荒凉、苍茫、无垠的沙漠景象,令人心生敬畏和神秘感。

如果进一步延伸,我们可以想象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中,人们生存的不易,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付出,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感慨生命的可贵。

天上下黄沙是什么意思

“下黄沙”,按照科学的称谓,应该叫做“沙尘暴天”。不过,从前在川北,在我的家乡,人们把漫天沙尘飞舞、大地黄沙涌动的天气叫“天上下黄沙”。

战争中双方激战时,出现过哪些诡谲的事件,

双方激战时,往往一阵风、一场雨就能改变战争局势。我们在《三国演义》中,看到一场雨救了差点被烧死的司马懿,在《永乐大帝》中看到一场风改变了朱棣靖难之役中的不利形势。事实上,在解放战争中,我军战神也曾遇到这样的“有如天助”的情况。

车桥战役,一场风帮着新四军灭了数百名。

车桥战役是粟裕领导的苏中新四军打的最漂亮的一场围点打援战役。这一场战役,发生在日军两个师团对我新四军进行清乡行动的,打响了苏中战略的序幕。

车桥战役,歼灭日军大佐以下460余人(内俘24人)、伪军480余人(内俘168人)。这样的战役,足以称得上是大捷了。

车桥战役中,粟裕将军把参战部队分为三个纵队,一个纵队攻打车桥,另外两个纵队进行打援。打援的纵队中,战果最好的,是叶飞将军指挥的三纵。因为,三纵遇上了一阵鬼风,一下子让日军 进入崩溃状态。

叶飞将军根据周密计算,认为第一批来的日伪军兵力为240人,并且按照粟裕将军的指示,在一个口袋形阵地设置埋伏,日军只有一条公路,狭路相逢勇者胜!日伪军乘坐卡车接近阵地,叶飞果断命令开打,日伪军闯入雷区,被炸得血肉横飞。

就在这时,狂风大作、黄沙漫天,日伪军在下风带,我军在上风带,日军别说用枪炮还击,连眼睛都睁不开!这一场诡异的狂风,从早上一直吹到了夜里,叶飞纵队击败了日伪军一次又一次的攻击,在狂风的助力下攻入了日伪军阵地,仅拼刺刀就杀死了日军60多人。

车桥战役后,老百姓流行这一种说法,说粟裕将军手下有个公孙胜,擅长呼风唤雨、借助天老爷的力量打。

孟良崮战役,一周不下雨,帮着华野灭了张灵甫。

解放战争中,我军使用的爆破装备,大都是比较简单轻便的炸药包。炸药包,其实并不是所谓的背包形状,有的是像叠被子一样的,有的裹成一个球形,有的则是一捆便于引燃。这种炸药包的好处是便于携带和投掷,药量足、威力巨大,缺点更明显,怕下雨。

1947年的7月和8月,华野在临朐和南麻两次战役中都没有取得预想的战果,碰上了硬茬子,直接导致丢失了山东解放区。这两次失利,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遇上了雨季,炸药包很多炸不响,白白牺牲了不少爆破员的性命。

在孟良崮战役的四天四夜中,孟良崮一代一滴雨都没下,无法机动的张灵甫精锐部队无法展开机械化重型部队,只能眼睁睁看着被解放军分割包围,各个击破。这期间,无数的炸药包在整编74师阵营中爆炸,无数张灵甫苦心经营的工事被炸毁。我们的炸药包,一点问题都没有!

74师全军覆没后没多久,一场大雨如期而至,一名被俘的七十四师军官仰天长叹:“天也要灭七十四师了!”

其实,这个世界哪里有天道,天道就是人道!

为办事,天也帮着你!

以为敌,天必亡你!

张灵甫开创的“还乡团”有多残忍,有多坏,张灵甫被灭的就有多惨!

天道好轮回,苍天绕过谁!

探险家余纯顺在罗布泊的意外身亡,隐藏着什
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
压根没什么秘密,就是余纯顺在别人忽悠下,鲁莽行事,最终出事。

很多人认为洋探险就是花样作死,活腻了找乐子。

其实,绝大部分洋人探险,都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。

洋人探险会做好非常严密的准备工作,以及遇到危险的应急方法。

一旦探险期间遇到意外事件,无法完成全程,大部分洋人会选择放弃,下次再来。

自然,洋人探险者里面也有一些像毛头小伙子一样,胆大妄为,凭着热血胡来一通,但毕竟是少数的少数。

余纯顺此次之所以出事,除了被一些人忽悠去冒险,也因为自己过于鲁莽。

有一定把握下的冒险叫做勇气,没把握乱冒险就叫做鲁莽。

余纯顺是个吃过苦的人,普通工人家庭,在改革开放以后评价自己的能力,获得了上海教育学院的本科文凭。

1988年7月他开始了孤身徒步旅行,曾到过大兴安岭、西藏等地。他走遍了23个省,行程4万多公里;访问过33个少数民族;发表游记多达40余万字;沿途拍摄照片8千余幅;为沿途人们作了150余场题为“壮心献给父母之邦”的演讲,尤其是完成了人类首次孤身徒步川藏、青藏、新藏、滇藏、中尼公路全程。征服“世界第三极”的壮举。

以上看起来似乎很,但这些都不过是沿着公路徒步,同去无人区罗布泊是完全不同的。

当年彭加木团队的科研人员去罗布泊,还有卡车运输给养,乘坐吉普车代步,而且这群人都是科学家或者军人,有丰富的各方面知识。

而且,他们甚至还携带了无线电电台,最危急的时候可以呼叫空军派遣直升机救援。

这种情况下,他们还是艰险万分。

当时的考察队员回忆,罗布泊的中午最高气温可以达到50多度,而沙漠深处一些热岛地区甚至可以达到70度。

这种气温下,人根本不能行走,只能躺在卡车或者吉普车下。

由于气温极高,水对于人极为重要。

一旦水喝完了,人立即就会脱水出现危险。

在罗布泊,如果脱水最多持续二到三个小时,人就会出现意识模糊、思维混乱甚至直接休克,随后死亡。

也就是说,只要没有水,在高温的罗布泊,死亡可以在几个小时内降临。

然而,余纯顺却被一群人捧得晕乎乎的,认为自己就是改革开放以后,最伟大的徒步探险者了。

看看这段资料:1996年6月2日上午,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,在楼兰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。余纯顺在会上慷慨陈词,表示了穿越罗布泊的决心。自治州人寿保险公司为余纯顺、上海市电视台摄制组、陪同以及两位司机共10人,免费提供了价值100万元的人身保险。

出发的时候,余纯顺纵穿罗布泊壮行仪式在楼兰宾馆新楼前举行。当地旅游局、人保公司和宾馆的领导,为余纯顺等人胸前佩上了大红花。几名身着艳丽民族服装的蒙古族的姑娘,依次为我们敬献了“上马酒”。各界代表人士先后讲话,预祝余纯顺孤身穿越罗布泊成功。热烈日下的余纯顺,自称除饮少量啤酒,从不沾白酒的他毫不推让,几碗酒喝下,已是满脸通红,激动的心情,流于言表。他站在话筒前,汗水夹着泪水不住的从脸上滴下。面对着百余名与会人士,他再次表示:一定能顺利实现穿越,打破6月份不能进入和穿越罗布泊的神话。大家对此抱以长时间热烈的掌声。

所以,1996年6月11日下午沿新疆的孔雀河北岸徒步向罗布泊出发。

他规定的路线有107公里,然而余纯顺竟然计划只用3天时间,也就是每天30公里。

要知道,在罗布泊这种恶劣的环境下,只要依靠白天早晚时间(晚上气温很低,不能徒步,会有危险),趁着气温低的时候快走。所以,一天行走30公里的难度非常大。

11日当天下午,支援的吉普车同余纯顺碰面,后者还自信没问题,说“不用2天,最多1天半就能走完了”,随后就没有人看到余纯顺。

1996年6月18日早上约10时20分,救援直升机,注意是直升机,在离湖心岛仅50多米外的地方发现了余纯顺的尸体,确认已死亡五天。

也就是说,在6月13日,也就支援吉普车分手后第3天,余纯顺就死了。

为什么会死?在于他认错了方向。

原则上,余纯顺这次徒步还是相对安全的,因为有人开车按照他的行走路线,每隔一段距离埋藏了饮水和干粮。

12日上午吉普车沿着预定路线,在13日到了同余纯顺约定13日碰面的地点,然而却没有等到人。

余纯顺行走的沿途,每隔7公里就埋好了食物和水,原则上是没问题的。

然而,从11日晚上开始到12日白天,这里出现了沙尘暴,天气非常恶劣,一度10米外看不到人。

这种情况下,应该预计到余纯顺会有困难,吉普车应该沿着补给道路行驶,迎一迎余纯顺。

但吉普车根本就没动,直到13日全天没有看到余纯顺,14日他们才去找人。

支援吉普车有问题,但余纯顺自己也太鲁莽了。

他拒绝携带西方的GPS定位装置,认为自己凭借指南针和地图就可以认路。

别人好心劝告,余纯顺却认为自己走了4万多公里,怎么可能连路都不认识。

另外,余纯顺还认为,就算自己走错了路,凭借很好的体力,也可以改正错误。

结果,在湖心岛丁字路转向时,本该转向正西,此处埋有饮水、干粮,但他却走向了东南,最后倒在丁字路口东南仅1.3公里处。

死前,他用藏刀挖出两个约一米深的大坑,似乎是在找寻水源。

通过尸检认为,余纯顺死于脱水以后的全身器官衰竭。

可能12日当天,他走错了路。

等到余纯顺发现走错了,赶快往回走的时候,体力已经坚持不住,就这样死了。

余纯顺死的时候,样子是很凄凉的:走近帐篷,只见它的一角已经塌落,随即,一股恶臭扑鼻而来。一把脱鞘的藏刀扔在帐篷门口,刀鞘已不知去向。躬着朝帐篷里一望,我们顿时惊呆了:余纯顺头东脚西仰面躺着,头部肿胀的连五官也失去了比例。他的头发象洗过一样,长而浓密的胡须也湿漉漉的。的上身布满水泡,右胸部的一个大小如乒乓球,尤其醒目。他的右臂朝上略微弯曲,肘下压着草帽,捆扎成一卷的蓝色睡垫放在胯部。 余纯顺遇难了。

他遇难的地方,距离埋水点只有3公里的距离。

走错了路,他就无法得到已经埋好的水,很快就脱水了。

尸检表明,余纯顺死前甚至喝了大量的红酒。

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,脱水时候不能喝酒,会导致脱水更为严重。

余纯顺之所以这样喝酒,显然是已经脱水到非常严重的地步,失去清醒的判断力了。

尸检还发现,余纯顺从11日开始就没有吃什么东西,胃都是空的。

这是因为,人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,根本吃不下东西的。

不喝水,不吃东西,就算体力最好的人也坚持不住。

实际上,余纯顺的体力没有他认为的那么好。

他已经44岁,并不是小伙子了。而且在出发前,他没有像其他探险者一样进行系统性的训练,而是根本就没有走过什么路。

这样突然到了罗布泊这种恶劣环境,又要长距离徒步,身体怎么可能吃得消。

余纯顺的最大问题在于,第一他没有携带GPS定位,而支援团队都是带着的,这导致了迷路不能获得补给。在罗布泊,迷路就非常危险;

第二他没有携带可靠的通讯设备,及时向支援团队呼救;

第三他应该尽量携带多的水,而不是酒,以防被意外出现。余纯顺在距离埋水点仅有3公里的地方遇难。如果他不是这么轻敌,最低程度将那瓶红酒换成一瓶水,说不定就能够坚持走到埋水点自救。

可以看到,余纯顺是一个很鲁莽的人,甚至将自己的性命不当回事。这种人,即便这次不出事,迟早也会出事。

一说,这同余纯顺的经历有关系。他的家庭有严重问题,除了父亲以外,母亲、姐姐和弟弟都有精神问题。而父亲长期在外工作,余纯顺从小没人管,还要照顾母亲和姐姐,曾经在16岁因盗窃被关入少管所3年,后来又被留在监狱农场工作10年。直到1979年才顶了父亲的工人职务,后来又通过自学考取了大学,但仍然找不到好工作。

他的婚姻随后又失败,连个孩子也没有,人生非常低潮。他开始徒步散心,意外的走出了名堂。

家庭生活还是很不好,余纯顺死后,父亲和弟弟甚至打官司争抢他的遗物。

可以说,余纯顺一生很灰暗,徒步成为明星是唯一与众不同、出人投地的地方。

所以,余纯顺对名声看得非常重,甚至明知道有生命危险也愿意去闯。

正常来说44岁的人一般不会这样冒险,余纯顺是例外。

确实,余纯顺因此有了很大名气。他的一个女友编辑,因为写他的故事,稿费就拿到3000多。在90年代初,普通人的月收入才一二百,3000多是巨款了。

人要命没错,谁不爱名呢?但最低程度不能把性命送掉啊。

而那些推波助澜的人,也不是什么好人。他们难道真的关心余纯顺吗?还不是为了收视率或者旅游宣传。

余纯顺的女友写书认为,当时余是计划在9月份徒步穿越罗布泊的,天气会比较好,气温没有那么高。

但有些人认为五六月份的罗布泊天气最恶劣,更有挑战性,就忽悠余纯顺这时候就去。

结果余纯顺就去了,送掉了性命。

最夸张的是,余纯顺死了以后也不得安宁。

后来有人去悼念的时候,发现余纯顺的墓碑被砸毁。

为什么呢?竟然是因为一些自称为余纯顺朋友、知己的人,抢着为他立碑,借机出名。

然而大家一起去立碑,互相又嫉妒起来,就像对方的碑砸掉。最后你砸我的,我砸你的,就全部砸的观光。

你最喜欢的边塞诗句是什么

我喜欢唐诗宋词。而最陶醉铭记心间难以忘却的边塞诗:

1,唐.王昌龄的《出塞二首.我其一》

秦时明月汉时关,

万里长征人未还。

但使龙城飞装在,

不教胡马度阴山。

2,唐.王翰的巜凉州词二首.其一》

葡萄美酒夜光杯,

欲饮琵马上催。

醉卧沙场君莫笑,

古来征战几人回。

我最喜欢唐代诗人王翰写的葡萄美酒夜光杯……这首诗,诗人那种豪迈的气概和面对为民族赴难的淡定情怀。新酿成的葡萄美酒盛满在夜光杯时候,诗人开怀痛饮、尽情酣醉的场面令人遐想:诗人面临奔赴战场的淡定、从容;当正举杯开怀畅饮时,马上琵琶声频催,如此热烈场面,酒宴外加音乐渲梁气氛,征者斟酌相次,尽情尽致,乐而忘忧,豪放旷达令读者肃然起敬!面对男儿出:,有几人活着归来的生死毫无胆怯、视死如归的精气神更引人为征战者而自豪。

搞笑的神级段子有多少!来来来评论区等你

在此很高兴题主能提出这个问题,也很高兴能与大家分享、讨论和思考我之前见过、听过、看过的印象深刻的搞笑段子,欢迎大家发表见解。

1.      一对夫妻回家发现了小偷,联手将其制服。丈夫说:“敢偷到咱们家来,先打一顿再送派出所!”妻子冷冷道:“打一顿可以,送派出所就算了!”丈夫:“这是为何?”妻子暴怒:“为了感谢他帮我找到你的私房钱!我乐意,怎么着!而且,打一顿是指我要打你!”丈夫:“老婆饶命!”

2.      早晨刚出小区门口,一个五六岁的小萝莉,一下抱住我的大腿哭着喊:叔叔,你娶了我吧!我正凌乱中,忽然听背后一个声音说:你就是结婚了,今天也得给我上学去!

3.      老婆:“老公啊,如果有人花1000万买我,你卖不卖?” 老公:“当然不卖!”老婆高兴极了,猛的亲了老公一口,问:“为什么呀?” 老公看了老婆一眼,一脸嫌弃的说:“你又不值1000万,这种昧良心的钱我不赚!!!”

哈哈哈!希望这些段子能给您带来欢乐!喜欢的朋友请点个赞哦!

你还记得看过最劲爆的电影是哪部吗

我看的最劲爆的电影,是小时候看的《十三太保》

这部片子是70后80后印象深刻的武打片,邵氏影业出品,张彻导演,片中汇集了众多张彻。可谓当时功夫片的经典。小时候的小饭店的电视和录像厅里经常放这个片子。

上海滩有歌诀曰:“十三太保,一夫当道,浪子富翁,教头快刀,学生少爷,熊虎鹰豹,眼镜烟嘴,长枪难逃”。电影用这个歌诀来吊出悬念。现在来看,这个片子汇集了很多明星,而且武打都是真打,场面火爆,不愧经典。

李修贤饰演最菜的长枪小杨,是头一个出场,当然也是第一个挂。

烟嘴是第二个出场,可惜功夫不到家,后来被小弟偷袭至死。

在后来出现的是眼镜,同样在十三太保里面排名靠后,属于垫背的类型。

好了,现在几个厉害的反派出场。

熊虎鹰豹,其中豹是大豹和小豹,这几个动物名字的全是反派。其中陈星饰演的鹰最厉害,能单独和排在第一的教头。外号为虎的罗虎,武功不是最厉害,但是靠人多杀了富翁和学生。

好了,最帅的两个登场了,少爷和浪子,少爷梁少雄,浪子是由姜大为扮演的。看年轻的他,是不是有种感觉:想当年哥也曾经帅过!

富翁,反派来到他家时他正在和几个美女缠绵。

华饰演学生,和富翁的妹妹谈恋爱。罗虎带人来到富翁家,击杀了富翁和学生。

最后死的差不多了,功夫最高的教头出场。

快刀项方,偷袭了浪子,飞刀打伤了少爷。是反派里杀伤力最高的一个。

好了,片子到了最后,最厉害的教头登场,一打二战胜了黑鹰和魏啸天,后来又把快刀打成重伤,最后完成了护送高先生的任务。

整部片子节奏非常快,打斗场面让人热血沸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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